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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

日期:2024-05-11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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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规定了精密压力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与贮存。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国家标准适用于以C型管式弹簧管、盘簧管式弹簧管、螺旋管式弹簧管等弹性敏感元件为测量部件的机械指针式精密压力表。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解读[1]产品分类与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规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中明确规定了精密压力表的**度等级产品分类。所谓精密压力表的**度等级,也就是常说的精度等级。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规定了精密压力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与贮存。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国家标准适用于以C型管式弹簧管、盘簧管式弹簧管、螺旋管式弹簧管等弹性敏感元件为测量部件的机械指针式精密压力表。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解读[1]产品分类与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规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中明确规定了精密压力表的**度等级产品分类。所谓精密压力表的**度等级,也就是常说的精度等级。精密压力表的**度等级分为:0.1级;0.16级;0.25级;0.4级。**度等级是精密压力表的主要技术指标之一,它表示了精密压力表的测量精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规定了精密压力表基本参数的产品分类。
基本参数 1.精密压力表外壳公称直径(mm)系列:Φ150、Φ200、Φ250、Φ300、Φ400。
基本参数 2.精密压力表测量范围的上限(MPa)应符合规定的系列:1×10n、1.6×10n、2.5×10n、4×10n、6×10n。
           ※其中 n 的取值可以是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基本参数 3.精密压力表度盘标尺的标度、标度的划分及标尺的*小分格值应符合 JB/T 5528 中的相关规定。
           ※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从应用实际出发,放宽了外壳公称直径较小
              的0.25级、4×10n系列精密压力表的标尺分格数要求,注明了:允许0.25级
              、外壳公称直径较小的 4×10n 系列精密压力表,使用200分格的标度。
基本参数 4.规定了精密压力表标度盘上的标示数的标度方式为直读式。
基本参数 5.规定了直接安装式精密压力表的主要安装尺寸。
基本参数 6.规定了嵌装式精密压力表的主要安装尺寸。
基本参数 7.提出了在精密压力表结构设计中对于其**措施的处理建议。

规定了精密压力表的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1.精密压力表的正常工作条件。其规定精密压力表的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 5~40℃;正常工作环境振动条件应不超过GB/T 4439 规定的V.H.2级。
技术要求 2.精密压力表的参比工作条件。
           精密压力表参比工作条件的环境温度为与其**度等级相关:
           0.1级、0.16级精密压力表的参比工作条件的环境温度为 20±1℃;
           0.25级精密压力表的参比工作条件的环境温度为 20±2℃;
           0.4级精密压力表的参比工作条件的环境温度为 20±3℃;
           精密压力表参比工作条件的安装位置应处于正常工作位置。所谓正常工作位置在未指明时,系指垂直安装。
           精密压力表参比工作条件的负荷变化均匀。
           精密压力表在参比工作条件下,其基本误差、零点误差、回差、轻敲位移及指针偏转的平稳性均应符合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的有关规定。
技术要求 3.精密压力表的基本误差。精密压力表的基本误差以引用误差表示,其值应在示值基本误差限内。所谓示值基本误差限暨允许的*大基本误差,精密压力表的*大基本误差采用其测量上限值的精度%数来表示其*大基本误差限。也就是说,在精密压力表的测量范围内,任一检定点的示值误差均不应大于±(测量上限值MPa×精度等级÷100)。精密压力表的示值基本误差限可使用本站提供的压力表允许基本误差计算工具获得;详细的参数值汇集也可参见本站精密压力表参数网页。
技术要求 4.精密压力表的回差。精密压力表的回差暨其示值回程误差,在较早的GB1227中称来回差。其值应不大于示值基本误差限的***。
技术要求 5.精密压力表指针偏转的平稳性。规定了精密压力表在其测量过程中,其指针不应有跳动或停滞现象。
技术要求 6.精密压力表的零点误差。零点误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零位误差。零点误差的观测应在参比工作条件下,且须在精密压力表的弹性敏感元件无任何外加负荷作用的状态下进行,其允许的误差限与其它各点的示值基本限相同。无调零装置的精密压力表,不应设有抑制零位的机构;具有调零装置的精密压力表,其零点调节范围应不小于该精密压力表全量程的2%。零点的调节应在参比工作条件下,且须在精密压力表的弹性敏感元件无任何外加负荷作用的状态下进行。对零点调节后,精密压力表其余各点的示值误差均不应大于该表的示值基本误差限。
技术要求 7.精密压力表的轻敲位移。在精密压力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当精密压力表指针处于其测量范围内的任何位置时,用手指轻敲(使指针能自由摆动)精密压力表外壳,其轻敲前后的示值变动量应不大于示值基本误差限***的1/2。
技术要求 8.精密压力表的温度影响。当精密压力表的使用环境温度偏离参比工作条件的温度限定时,其示值误差(包括零点)不应超过公式Δ=±(δ+KΔt)所规定的范围。精密压力表受温度影响(指偏离参比工作条件所规定的温度范围)后的示值误差允许值可使用本站提供的压力表温度影响误差计算工具获得;关于Δ=±(δ+KΔt)公式的说明祥见本站的压力表温度影响误差计算工具下部的网页附件。
技术要求 9.精密压力表的超()试验。测量上限为0.1~6MP的精密压力表应能承受其测量上限值的125%的负荷,且持续0.5/h的超压试验;测量上限为10~60MP的精密压力表应能承受其测量上限值的115%的负荷,且持续0.5/h的超压试验;测量上限≥100MP的精密压力表应能承受其测量上限值的80~90%的负荷,且持续4/h的静压试验。
技术要求 10.精密压力表的交变压力试验。测量上限≤60MP(包括-0.1MPa)的精密压力表应能承受其测量上限值的(20±5)%~(75±5)%范围内,幅度不小于精密压力表量程的50%、每分钟60±5次、往复20,000次的交变压力试验;测量上限≥100MP的精密压力表应能承受其测量上限值的(20±5)%~(75±5)%范围内,幅度不小于精密压力表量程的50%、每分钟30~60次、往复20,000次的交变压力试验。
技术要求 11.精密压力表的指示装置。
            精密压力表的标度方向:精密压力表的零标度线应位于标度的左端;精密真空表的零标度线应位于标度的右端。
            精密压力表的标度线:精密压力表的标度线应符合 JB/T 9253 的规定,标度线为宽度不大于 0.2mm 的全细线,长短线长度比为2:1。
            精密压力表的标度尺外圆弧长:为了提高精密压力表的分辨率、保证其读数精度,标准对精密压力表标度尺外圆弧长进行了限定。公称直径为Φ150mm的精密压力表标度尺外圆弧长应不小于300mm;公称直径为Φ200mm的精密压力表标度尺外圆弧长应不小于400mm;公称直径为Φ250mm的精密压力表标度尺外圆弧长应不小于500mm;公称直径为Φ300mm的精密压力表标度尺外圆弧长应不小于600mm;公称直径为Φ400mm的精密压力表标度尺外圆弧长应不小于800mm。
            精密压力表的指针:精密压力表的指针应符合 JB/T 9252 的规定。
            精密压力表的指针与度盘间的距离:精密压力表的指针与度盘之间的距离应在0.5~1.5mm范围内。
技术要求 12.精密压力表的外观。精密压力表的可见部分应无明显的瑕疵、划伤,接头螺纹应无明显的毛刺和损伤;标度、标示等应清晰、正确和完整。
技术要求 13.精密压力表的耐工作环境振动性能。精密压力表应能承受符合 GB/T 4439 中规定的 V.H.2 等级的振动。
技术要求 14.精密压力表的抗运输环境性能。在包装、运输条件下,精密压力表应能承受 JB/T 9329 规定的抗运输环境性能试验。其中的高温+55℃;低温-40℃;自由跌落高度为 100mm;相对湿度项目可不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规定的精密压力表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与贮存解读如下。

《精密压力表》解读[2]试验方法

    精密压力表的试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全项目性能试验或全项目型式试验,由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测试机构在新产品定型或执行法定抽检以及国家计量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中明确规定了精密压力表的试验进程序列以及各试验项目之间的间歇时间。

※. 各项试验之间允许调零,某项目试验进行过程中不允许调零。对于调零装置的检验应在示值检验后接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中规定的试验条件:精密压力表的试验条件须满足 GB/T 1227-2002 4.2 规定的参比工作条件。参见技术要求 2.精密压力表的参比工作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规定的试验仪器:精密压力表试验用标准仪器基本误差限的***应不大于被检验精密压力表示值基本误差限***的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规定的试验用工作介质:对于测量上限值不大于0.25MPa的精密压力表,其试验用工作介质为清洁的空气或无毒、化学性能稳定的气体;对于测量上限值大于0.25MPa的精密压力表,其试验用工作介质为无腐蚀性的液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精密压力表》规定的检验点:GB/T 1227-2002 规定的精密压力表检验点,是以标有数字的标度线作为检验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精密压力表》规定的检验方法:GB/T 1227-2002 规定的精密压力表检验方法,是采用将被检验精密压力表与标准仪器比较的方法进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中规定了精密压力表的基本误差试验方法和要求。
基本误差试验 1.在对精密压力表进行示值检验前应由零点平稳地增负荷至精密压力表测量范围上限(精密真空表应不低于当地可抽得极限真空的90%),并保持 3 min, 然后再均匀缓慢地减负荷至零,此后在 5 min 内进行示值检验
基本误差试验 2.在对精密压力表进行示值检验时应由零点平稳地增负荷(暨常说的生压),依次对精密压力表各规定检验点进行检验。当精密压力表测量上限(精密真空表应不低于当地可抽得极限真空的90%)检验完毕后,须保持 3 min, 然后再均匀缓慢地减负荷,依次检验回程各规定检验点(包括零点)。
基本误差试验 3.在对精密压力表进行正反行程逐点检验时,对各规定检验点均应进行两次读数,一次是在负荷达到该点标准值(暨轻敲精密压力表外壳前)时读数,尔后,轻敲精密压力表外壳,待指针停止摆动时进行**次读数。
基本误差试验 4.被检精密压力表在轻敲其外壳前和轻敲其外壳后的示值误差应符合 GB/T 1227-2002 4.3的规定。参见技术要求 3.精密压力表的基本误差。
基本误差试验 5. GB/T 1227-2002 对不同精度等级精密压力表的示值基本误差检验次数也进行了规定。0.4级精密压力表进行一次示值基本误差检验;0.16级、0.25级精密压力表须连续进行两次示值基本误差检验;0.1级精密压力表须连续进行三次示值基本误差检验。每次检验的示值误差均应符合 GB/T 1227-2002 4.3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回差试验:在基本误差试验中,各规定检验点的增负荷与减负荷的轻敲外壳后的示值之差均应符合 GB/T 1227-2002 4.4的规定。参见技术要求 .精密压力表的回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规定的指针偏转平稳性试验:在基本误差试验中,应随时观察指针偏转的平稳性。其平稳性应符合 GB/T 1227-2002 4.5的规定。参见技术要求 .精密压力表的指针偏转平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零点误差试验:在基本误差试验中,当精密压力表的负荷为零时,即无任何负荷作用于被测精密压力表时,轻敲仪表外壳前的示值和轻敲仪表外壳后的示值均应符合 GB/T 1227-2002 4.6.1的规定。参见技术要求 .精密压力表的零点误差。对于具有调零装置的精密压力表须进行调零试验。其方法是,先向精密压力表加载其测量上限值的2%的负荷,再加载至测量上限值并保持 3 min,尔后降压至测量上限值的2%的负荷,调节调零装置校准零位。然后对各规定检验点均附加测量上限值的1%的负荷,进行正反行程的示值检验。示值检验结果应符合 GB/T 1227-2002 4.3的规定。参见技术要求 3.精密压力表的基本误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精密压力表》规定的轻敲位移试验:在基本误差试验中对各规定检验点进行轻敲位移试验,轻敲位移试验是检验精密压力表的轻敲位移误差,所谓轻敲位移误差是指同一检验点在轻敲仪表外壳前与轻敲仪表外壳后的示值之差。精密压力表各规定检验点的轻敲位移误差均应符合 GB/T 1227-2002 4.7的规定。参见技术要求 .精密压力表的轻敲位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精密压力表》规定的温度影响试验:精密压力表的温度影响试验须在温度试验箱中进行,温度试验项目包括低温试验和高温试验。试验的顺序和方法是: 将被测精密压力表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放于温度试验箱内 → 操控温度试验箱内的温度 → 当温度试验箱内的温度达到 5(低温试验)或40(高温试验)时,向被测精密压力表加载其测量范围上限值3/4的负荷 → 恒温不少于 3h → 卸载被测精密压力表的负荷,使其处于无负荷状态 → 进行 GB/T 1227-2002 5.6.1(基本误差试验 1)、5.6.2(基本误差试验 )、5.9.1(零点误差试验) 试验项目,其结果应符合 GB/T 1227-2002 4.8(技术要求 8.温度影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精密压力表》规定的超()压试验:精密压力表的超(静)压试验须在参比工作条件下进行。其超压试验或静压试验应按 GB/T 1227-2002 表4 规定的负荷加载,其承载持续时间应按 GB/T 1227-2002 表4 规定的时间要求执行。承载进程结束后,卸载负荷并在 30 min 内进行 GB/T 1227-2002 5.65.10规定的试验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精密压力表》规定的交变压力试验:精密压力表的交变压力试验须在参比工作条件下,通过交变压力试验机进行。交变压力试验机应能产生正弦波形,其交变频率、交变幅度均应符合 GB/T 1227-2002 表5 规定,试验的交变次数为 20,000 次。交变进程完成后,在 30 min 内进行 GB/T 1227-2002 5.65.10规定的试验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精密压力表》规定的指示装置试验:精密压力表的指示装置试验是一种由目测和参照图纸或实测尺寸进行计算(标度尺外圆弧长)完成的检验过程。其试验结果应符合 GB/T 1227-2002 4.11 的各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规定的外观检验:精密压力表的外观检验是完全由目测完成的检验过程。其检验结果应符合 GB/T 1227-2002 4.12 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精密压力表》规定的耐工作环境振动试验:精密压力表的耐工作环境振动试验引用了国家标准 GB/T 4451-1984《工业自动化仪表振动(正弦)试验方法》,耐久性试验采用定频试验,振动等级为 1~A级。
耐工作环境振动试验 1.初始振动响应检查时,向精密压力表加载其测量范围上限值的50%的负荷。
耐工作环境振动试验 2.耐久性试验采用定频试验,向精密压力表加载其测量范围上限值的50%的负荷,定频振动过程持续时间为 1h。
耐工作环境振动试验 3.耐工作环境振动进程结束后,被测精密压力表须停放 1h,尔后,进行 GB/T 1227-2002 5.65.10规定的试验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抗运输环境性能试验:精密压力表的抗运输环境性能试验引用了部颁标准 JB/T 9329-1999《仪器仪表运输、运输储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精密压力表的抗运输环境性能试验应按 JB/T 9329-1999 规定的方法进行。抗运输环境试验进程结束后,进行 GB/T 1227-2002 5.65.10规定的试验项目以判定被测精密压力表的抗运输环境性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精密压力表》规定的精密压力表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与贮存解读如下。

《精密压力表》解读[3]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与贮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精密压力表》的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 1.精密压力表的出厂检验及判定规则,精密压力表应按 GB/T 1227-2002 4.3~4.7 及 4.11~4.12 规定逐台进行出厂检验。当被检精密压力表在出厂检验中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则应判定其为不合格产品。强调地说:只有在所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才能判定其为合格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精密压力表应附有其合格证才能出厂。
检验规则 2.精密压力表的型式试验及判定规则 规定在四种情况下应对精密压力表产品进行型式试验,一是新产品试制定型时;二是成批生产的仪表到定期检验时;三是设计、工艺和材料等方面有重大变更时;四是停止生产的仪表再次恢复生产时。精密压力表型式试验样本的抽取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于新产品试制定型和设计、工艺和材料等方面有重大变更时,其抽样应从试制品中任意抽取三台仪表;另一种是对于成批生产的仪表到定期检验时和停止生产的仪表再次恢复生产时,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应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四台仪表作为被检样本。GB/T 1227-2002 规定的型式试验项目为其全部技术要求条款。只有在被检样本均符合型式试验项目的各项要求时,方可判定型式试验通过。但对成批生产的仪表到定期检验时和停止生产的仪表再次恢复生产时的抽检样本,若抽检样本中的某台仪表出现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应加倍抽取样本进行复检,对于新抽取的复检样本只进行抽检样本出现的不符合要求项目的检验。复检样本检验合格后,则判定型式试验通过。否则判定型式试验为不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规定的标志、包装与贮存。
标志、包装与贮存 1.标志,精密压力表的标度盘上应标有制造厂名称或商标、仪表名称、计量单位、**度等级、制造年月及仪表编号。
标志、包装与贮存 2.包装,精密压力表的包装应符合国标 GB/T 15464《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其防护类型由制造厂自定。
标志、包装与贮存 3.贮存,精密压力表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室内,室内空气应洁净且不含有对精密压力表构成腐蚀的成份。

 

粤公网安备 44011302001195号